概念视角下的治安调查检察指导

概念视角下的治安调查检察指导

一、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论文文献综述)

杜方正[1](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武晓勇[2](2011)在《公诉引导侦查之实证研究 ——以地方检察院的改革实验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实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诉讼原则。这一原则通过对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流水式作业”的刑事诉讼构造。这种诉讼构造在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中曾起过重要作用,同时在实行过程中也暴露出种种缺陷,导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分离化关系,刑事审判前活动公正和效率大打折扣,阻碍了刑事公诉权诸功能的实现,问接影响到了我国的法制进程。笔者通过分析公诉引导侦查的概念及演变过程,阐述公诉引导侦查的学理基础和内涵;通过对法治国家的检警关系进行比较,从而对中国检警关系进行考察,得出在我国能够构建公诉引导侦查的模式的结论,并且对公诉引导侦查的时间、公诉引导侦查的内容、公诉引导侦查的范围、公诉引导侦查的对象、公诉引导侦查的方式、公诉引导侦查的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同时笔者对开展公诉引导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这项制度提出了设想,具体设想的内容就是通过在制度层面建立公诉引导侦查的制度,进而最终在我国确立检警一体化的模式。

周扬[3](2011)在《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反思》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除引言、结语外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历史演进、概念及内容。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缘起有一个演进的过程,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是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雏形”,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提出的“三三制”则为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本文从“引导”一词的确定、引导的主体、介入引导的阶段、引导侦查的任务,以及引导的案件范围五个方面详细剖析了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概念。同时文章认为,这五个方面是保证检察引导侦查制度能够顺利运行的基础,而且是该制度的应有之义。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实证考察,首先肯定该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产生的积极意义;其次通过笔者调研时了解到的消极现象,开始反思该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实际操作中的主要问题:一是公诉部门难以或很少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二是侦监部门与公诉部门沟通不利,易造成重复或矛盾引导;三是从引导、监督发展成为“帮忙”、“合作”;四是检察机关介入引导侦查缺少制约机制,容易造成任意引导。在检警关系的影响下,公安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检警关系融洽的地区,公安机关过度依赖检察引导侦查制度;二是在检警关系紧张地区,公安机关对该制度就存有抵触情绪,不仅不积极配合,甚至强加“阻力”。第三部分从四个方面出发对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现存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打击犯罪的司法理念导致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在运行中“异化”;其次,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及明确的法律运作细则,其难以运行;再次,检警关系的调试直接影响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推行;最后,检察、公安机关多以不捕率、不诉率作为工作的考核指标,导致检警之间很有可能产生不正常的协调配合。第四部分首先探讨理论界及实务界重构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观点看法,提出重构该制度的应然定位。文章认为,检察督导侦查不仅保留了检察引导侦查的优点,弥补了检察引导侦查的不足,而且其明确了法律监督权的理论基础,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检察督导侦查是重构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应然定位。在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时,不仅要转变观念,还应逐步完善检察引导侦查的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配套制度保障检察引导侦查得以继续推行。

王嫣[4](2010)在《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初探》文中研究指明提高侦查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取证的水平,保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在行使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和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的关系中寻求平衡,协调双方的关系,并在协调中保持适当的张力和距离,是司法实务部门一直探索和磨合的重点,随之而来关于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检警模式的讨论相当激烈。笔者立足于一个法律执行者的层面,进行了思索和实践,分析了检察引导侦查产生的背景、依据的法律原则以及现阶段检察引导侦查所面临的困境和障碍,并且针对种种困境和障碍设想了建立捕诉合一的制度以提高引导侦查的可行性和现实性。笔者通过实际的案例反映了检察引导侦查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检警模式,但是我们要真正把引导侦查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完全推广,还需要在理论上不断的深化,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这一过程必定也是任重而道远的。本文共分为四章,安排如下:第一章概括叙述检察引导侦查及其法律依据、重要意义。通过对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特征的归纳,体现检察引导侦查在刑事实体和程序中公平、公正的重要意义。第二章是对国外检察引导侦查检警模式的比较。对当今国外检警关系作了横向比较研究,特别是重点研究了法国、德国、日本的大陆法系检警模式和英国、美国的英美法系检警模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检察引导侦查模式,对于我国的检察引导侦查制度构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第三章阐述了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检察引导侦查的合理性、必然性和可行性的探讨,指出检察引导侦查是我国检警关系的理想模式。第四章探讨了我国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构想。通过对现阶段检察引导侦查机制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从制度构建的原则、范围、途径、程序方面着手,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构想,建立捕诉合一的检察引导侦查机制和配套程序保障。

郭嗣彦,许娟[5](2008)在《检察引导侦查的价值评价》文中提出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检察引导侦查的举措,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纷争。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进行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反映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查监督制度的迫切要求。建议将"检察引导侦查"改为"检察监督侦查",同时要从对象、时间、方式上限制侦查监督,包括监督侦查的对象的特定性,即仅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侦查监督;侦查监督具有阶段性,即必须在破案后固定证据阶段进行侦查监督;侦查监督具有单方性,即不得召开联席会议。

祝雄鹰[6](2007)在《论公诉引导侦查》文中研究指明公诉引导侦查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部署下,由基层检察院探讨、实践,进而归纳、总结,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所形成的创新工作机制。所谓公诉引导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以法律监督权为依托,为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通过采取法律规定的诉讼手段,对侦查机关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及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引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同步法律监督的一种工作机制。公诉引导侦查对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保障人权等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诉职能的实现。本文结合公诉工作实践,将在介绍公诉引导侦查概念及其形成过程的基础上,阐述公诉引导侦查之内在的关系,剖析公诉引导侦查在实践中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模式和实现途径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陆续[7](2005)在《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检察引导侦查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部署下,由基层检察机关探索、实践,进而归纳、总结,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所形成的创新工作机制。它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诉职能的实现,并有利于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落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本文将在介绍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及其形成过程的基础上,阐述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发生之内在逻辑,剖析检察引导侦查在实践中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检察引导侦查制度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许云钰,徐勇军,吴通赛,杨鲁军,丁生荣[8](2004)在《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文中指出检察引导侦查是一种检察工作机制,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以法律监督权为基础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以及公诉权的顺利实现,其内容是开展以引导帮助公安机关确立正确的侦查方向等几个相关方面的工作为主的。这一机制对司法实践中检察引导公安侦查工作很有裨益。

二、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本章小结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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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诉引导侦查之实证研究 ——以地方检察院的改革实验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公诉引导侦查概述
    (一) 公诉引导侦查概念的产生及演进过程
        1. 公诉引导侦查模式的学理基础
        2. 公诉引导侦查概念的产生
        3. 公诉引导侦查概念的演进过程
    (二) 公诉引导侦查的内涵和特征
        1. 公诉引导侦查的内涵
        2. 公诉引导侦查的特征
    (三) 公诉引导侦查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引导的原则
        2. 适度延伸的原则
        3. 完善证据的原则
        4. 公正效率的原则
    (四) 公诉引导侦查的必要性
        1. 适应刑事诉讼活动的实际需要
        2. 符合我国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趋势
        3. 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
        4. 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5. 保障和提高刑事案件质量的客观需要
        6. 符合世界侦诉体制改革的潮流
二、法治国家检警关系的基本考察
    (一) 大陆法系检警关系
        1. 德国模式
        2. 法国模式
    (二) 英美法系检警关系
        1. 英国模式
        2. 美国模式
    (三) 意大利模式
    (四) 对两大法系检警关系模式的评析
三、中国现行检警关系考察
    (一) 中国现行检警关系模式
        1.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2. 警主检辅,以侦查为中心
    (二) 现行检警关系的基本缺陷
        1. 现行模式与法律监督职能相矛盾,立案侦查监督无法有效实施
        2. 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3. 检警机关就个别案件相互掣肘、推诿
    (三) 本地区当前侦诉关系存在的问题
        1. 警主检辅,以侦查为中心,无法形成合力
        2. 缺乏证据意识,不能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3. 重实体、轻程序,取证程序不合法
        4. 重口供,轻证据,常使公诉进退两难
        5. 滥用强制措施,无法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6. 工作理念相互冲突,诉讼效率低下
    (四) 开展公诉引导侦查的可行性分析
        1. 河南周口市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2. 江苏无锡市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3. 北京东城区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5. 江西德兴市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6.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7.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8. 笔者所在的呼市玉泉区检察院的实践探索
四、完善公诉引导侦查制度的基本构想
    (一) 构建公诉引导侦查模式的法律依据
        1. 符合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
        2. 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3. 符合刑事诉讼改革和世界检警关系融合的发展趋势
    (二) 公诉引导侦查模式构建的具体内容
        1. 公诉引导侦查的时间
        2. 公诉引导侦查的内容
        3. 公诉引导侦查的范围
        4. 公诉引导侦查的对象
        5. 公诉引导侦查的方式
        6. 公诉引导侦查的意义
    (三) 公诉引导侦查在实践中的开展与完善
        1. 实现公诉引导侦查的途径
        2. 开展公诉引导侦查中存在的问题
        3. 完善公诉引导侦查的措施和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3)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概述
    (一) 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缘起
    (二) 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二、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运行现状及问题
    (一) 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在实践中的运作状况
        1. 引导从无序状态向规范化转变
        2. 各地检察引导侦查的方式呈现多样化
    (二) 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1. 检察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2. 公安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对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打击犯罪的司法理念导致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在运行中“异化”
    (二) 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 检警关系的调试直接影响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推行
    (四) 检警机关的考核标准不合理
四、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路径
    (一) 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之观点争执
        1. 坚持完善论
        2. 改革论
    (二) 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之我见
        1. 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应然定位
        2. 重构我国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具体方案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4)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检察引导侦查概述
    第一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
    第二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特征
    第三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法律依据
    第四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重要意义
        一、检察引导侦查是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基本需要
        二、检察引导侦查是控辩式庭审方式的的必然要求
        三、检察引导侦查是预防和排除非法证据的有效方法
第二章 国外检察引导侦查的模式比较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检警关系模式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检警关系模式
    第三节 两种模式的优劣及发展趋势
第三章 我国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合理性
    第二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必要性
    第三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可行性
第四章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检察引导侦查的制度构想
    第一节 检察引导侦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法律保障不足
        二、执法观念落后
    第二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引导原则
        二、公正效率原则
        三、强化监督原则
        四、适度引导原则
    第三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范围
        一、对侦查取证活动的引导
        二、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
    第四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途径
        一、职能部门的内设与外派相结合
        二、一般指导与个案监督的相结合
    第五节 检察引导侦查的程序性保障
        一、捕诉合一保障机制
        二、其他程序性保障机制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5)检察引导侦查的价值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一、检察引导侦查的缘起和纷争
二、检察引导侦查的逻辑评价
    (一) 不能将引导侦查与侦查混为一谈
    (二) 侦查采用的归纳法与引导侦查采用的演绎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法不能相互替代
三、检察引导侦查的功效评价
    (一) 检察引导侦查的实质是检警合作, 而非检警配合, 不符合诉讼原则
    (二) 不利于侦查部门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 不利于节省司法资源、提高侦查效率
    (四) 不利于公民的人权保障
    (五) 不利于相互监督和司法公正
四、检察引导侦查的可行性评价
    (一) 引导侦查部门不可能对侦查活动全过程进行引导
    (二) 引导侦查的原则具有理想化的色彩, 在现实中不宜把握
    (三) 有些地方的检察引导侦查形同虚设
五、检察引导侦查理论依据的价值评价
    (一) 由检察机关享有侦查权并不能推出检察机关享有引导侦查权
    (二) 不能将侦查、控诉、监督混为一谈
    (三) 暂不宜通过立法确认检察引导侦查权
六、建议改“检察引导侦查”为“检察监督侦查”

(6)论公诉引导侦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缘由
    1.2 选题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成果
    1.4 本文主要内容
    1.5 主要研究方法
第2章 公诉引导侦查概述
    2.1 概念
        2.1.1 “引导”用语的确定
        2.1.2 公诉引导侦查概念的演进
        2.1.3 公诉引导侦查的内涵和特征
    2.2 侦查权与公诉权的相互关系
    2.3 建立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必要性
        2.3.1 公诉引导侦查是适应刑侦体制改革的需要
        2.3.2 公诉引导侦查是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
        2.3.3 公诉引导侦查是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2.3.4 公诉引导侦查是刑事诉讼互相制约原则的内在要求
        2.3.5 公诉引导侦查符合当今世界侦诉体制发展的潮流
    2.4 理论界关于公诉引导侦查法律根据问题的争议
        2.4.1 引导侦查法律依据问题的争议
        2.4.2 前三种观点不足之处的剖析
        2.4.3 法律监督权是引导侦查的法律依据,但需要立法上的明确与完善
        2.4.4 应当直接赋予公诉引导侦查以法律渊源
    2.5 我国现行公诉引导侦查的主要模式
第3章 国外检警关系的探索
    3.1 检、警分立模式
        3.1.1 英国检警关系
        3.1.2 美国检警关系
        3.1.3 英美法系国家检警关系评析
    3.2 检、警结合模式
        3.2.1 德国检警关系
        3.2.2 法国检警关系
        3.2.3 大陆法系国家检警关系评析
第4章 我国目前公诉引导侦查的现状
    4.1 我国公诉权与侦查权相互关系的表现
        4.1.1 公诉权对侦查权具有导向作用
        4.1.2 侦查权对公诉权的制约作用
    4.2 我国目前公诉引导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1 公诉部门在引导侦查机制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
        4.2.2 介入侦查范围、程序、具体行为不规范
        4.2.3 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工作协调层面的问题
        4.2.4 公诉办案力量素质层面的问题
    4.3 存在问题的原因
        4.3.1 现行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难以保证适时介入
        4.3.2 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双重引导难衔接
        4.3.3 双向制约:公诉引导侦查缺乏底气
第5章 如何建立和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
    5.1 正确处理公诉与侦查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
        5.2.1 依法引导原则
        5.2.2 立足监督原则
        5.2.3 公正效率原则
        5.2.4 适度引导原则
    5.2 关于在刑事立法中设立公诉引导侦查规定的建议
    5.3 关于设立和完善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模式
        5.3.1 准确、合理定位,正确界定引导侦查的“度”,正确处理配合与制约的关系
        5.3.2 规范公诉引导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5.3.3 建立引导侦查的长效机制
    5.4 关于公诉引导侦查的实现途径
        5.4.1 宏观上引导侦查的途径
        5.4.2 微观上引导侦查的途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7)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解读
二、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形成之历史考察
    (一)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引导侦查的雏形
    (二) 河南周口检察院的实践—检察引导侦查成形
三、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发生之内在逻辑
    (一) 对抗式庭审对检察机关履行控诉职能的要求
    (二) 改善在实践中运行不甚理想的侦查监督的需要
四、检察引导侦查在实践中的展开
    (一) 检察引导侦查的文本规范
    (二) 检察引导侦查的启动
    (三) 检察引导侦查的范围
    (四) 检察引导侦查的人员确定和内容
五、不甚完美的现实——基于个案的分析与反思
    (一) 现行的检察引导侦查难以保证适时介入
    (二) 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双重引导难衔接
    (三) 双向制约:检察引导侦查缺底气
    (四) 重控诉,轻监督:检察引导侦查之误区
六、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的完善
    (一) 建立公安机关立案通报制度
    (二) 杜绝该立案而不立案
    (三) 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立法规定
    (四) 明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引导权
    (五) 实行捕诉合一,避免多重引导
参考文献
中文详细摘要

(8)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论文提纲范文)

一、检察引导侦查概念的产生和演进
    (一) “引导”用语的确定
    (二) 检察引导侦查的概念演进。
二、检察引导侦查概念之内涵界定
    (一) 内涵界定的影响因素
        1.实践因素。
        2.价值取向因素。
    (二) 引导侦查的内涵及特征
三、检察引导侦查的意义分析

四、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
  • [2]公诉引导侦查之实证研究 ——以地方检察院的改革实验为视角[D]. 武晓勇. 内蒙古大学, 2011(11)
  • [3]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反思[D]. 周扬.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1)
  • [4]检察引导侦查制度初探[D]. 王嫣. 复旦大学, 2010(02)
  • [5]检察引导侦查的价值评价[J]. 郭嗣彦,许娟. 甘肃社会科学, 2008(03)
  • [6]论公诉引导侦查[D]. 祝雄鹰. 湖南大学, 2007(06)
  • [7]检察引导侦查制度研究[D]. 陆续. 苏州大学, 2005(12)
  • [8]概念视角下的检察引导公安侦查[J]. 许云钰,徐勇军,吴通赛,杨鲁军,丁生荣.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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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视角下的治安调查检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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