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工作调研报告

检察听证工作调研报告

问:检察院听证会的作用和意义
  1. 答:法律分析:一是能够更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可以充分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公民、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理念,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二是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听证能够促进检察人员改变以往单纯依靠书面审查、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在听证过程中进行证据交换、调查核实,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
    三是能够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听证是为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听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第一条_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_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第三条_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
问:检察院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1. 答:听证会的法定程序:1、准备阶段。2、举行阶段:由主持人主持会议。3、会议结束后: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听证报告,呈给上级领导,以为做出最后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法律分析】
    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镇指芦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御带听证会: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逗段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检察听证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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