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复查的调研报告

申诉复查的调研报告

问:什么是刑事申诉复查
  1. 答:刑事申诉复查规定是: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由二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申诉材料和全部案卷,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拟定提纲进行补充调查,则带茄办理完毕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件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孙察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行裤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问:刑事案件申诉复查程序是什么
  1. 答: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镇橡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
    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御改旁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歼此,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原案办理权与申诉复查权相分离;
    (二)依照法定程序复查;
    (三)全案复查,公开公正;
    (四)实事求是,依法纠错。
  2. 答:(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简嫌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拦搜手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
    (四)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漏弯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问:纪委如何办案
  1. 答:纪委办案流程: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拿运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
    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凳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
    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消粗梁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2. 答:纪委办案件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卖闹立案兆闹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中猜罩个阶段。
  3. 答:纪检监察机岩扒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旅念移粗镇昌送审理
  4. 答:纪委先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再办案
  5. 答:1、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
    2、本级纪委检查部门直接检查的,并需由本级党委、纪委直接决定处理的案件;
    3、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
    4、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5、本级纪委负责同志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案件;
    6、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原由本级纪委、同级党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的申诉复查案件;
    7、原由下级党委、纪逗没腔委批准经复查复议后申诉人对复查结论和复查处理决定仍不服,下级党委、纪委呈报请求复核的复查案件。
    扩展资料
    纪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山衫、加强党风建设和组察戚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6. 答: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下级党委、纪委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一)呈报审批的请示;
    (二)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错误事实材料;
    (三)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扰世据材料;
    (四)有关的各级纪委和党组织的审查意见;
    (五)犯错误党员的检查和缓余肢对处分决定的意见;
    (六)党组织对犯错误党员所提意见的说明。
    扩展资料: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毁李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7. 答:先取证,然后双规,做笔录。没问题在它们权限双规时间内放掉,有问题移交检察院。
申诉复查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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