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取证调研报告

电子数据取证调研报告

问:掌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好处?
  1. 答:电子取证未来市场会比较大岁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了。因此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或者违法行为,这些社会问题或者违法行为往往和电子数据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电子证据也成为了新的证据种类。
    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线教育、在线合同等各类网络服务给大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与之相关的各类纠纷、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在判定此类纠纷和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计算机或者互联网的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证据,但是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也容易丢失,因此电子数据的收集、保存,并形成有效证据,已经非常重要,因此产生的市场需求,使得一些电子数乎颂缓据存证、取证的产品或者服务应运而生。
    根据《2020-2024年中国电子取证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樱迹随着国家政策激励以及大数据应用模式的逐步成熟,我国大数据市场随着保持快速增长,发展到2018年已经增长至325亿元以上,与上一年235亿元的市场规模相比,增长了约38.3个百分点。而大数据市场的高速发展有助于电子取证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展到2018年,我国电子取证市场规模增长至18.1亿元,与上一年15.4的市场规模相比,增长了约17.5个百分点,预计发展到2023年我国电子取证市场规模将突破到35亿元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电子取证市场未来发展前景持续向好。
问:如何区块链技术,让电子数据转变为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
  1. 答: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诉讼中大量证据逐渐以电子数据存证的形式呈现,借助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克服电子数据“取证难、易丢失、易伪造”的天然缺陷,确保其能作为呈堂证供呢?
    区凯握块链基于多方共识、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等技术特征,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数量大、证据分散、取证难、易被篡改、难以认定”等问题,实现“电子数据“向“合法有效的电子证据”转变,方便电子数据的证据认定,提高司法存证领域的诉讼效率。
    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认定链上数据可以作为司法采信的依据。
    2021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并于8月1日起施行,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同时,确立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以及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规则。
    这不仅推动了区块链技术与诉讼规则的融合,更开启了区块链司法模式的发展道路。
    易保全是第一批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企业,利用自研保全链技术搭建了联盟链,并将区森孙仿块链与司法相结合,搭建了数据存证公证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
    上链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数据在事前已进行多方存证,保障此纤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数据同步联盟链上的各个节点进行备份、留存,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可在多个司法节点验证、提取,还可在线出具相关司法文书,有效提高维权效率。
  2. 答:对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一是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三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四是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六是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性,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通过与传播领域的结合,被一些不法分雀拦盯子利用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部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不健全,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区块链信息服衡纤务管理规定》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九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平台可自行或委托具有顷和相应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评估,并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
电子数据取证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